关于评选中国海洋大学郝文平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21浏览次数:95

   以郝文平烈士命名的“郝文平奖学金”是由中国海洋大学出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设立该项奖学金旨在激发我校学生热爱科学、献身海洋的热情,鼓励我校学生树立努力成才、报效祖国的志向,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一、奖项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个人奖

1、思想进步奖(1人):思想积极进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关心班级、学院和学校发展,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2、学习优秀奖(2人):思想积极向上,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为班级前5%,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科技创新优秀奖(1人):积极参加科技或学术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在省级以上科技类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文体活动优秀奖(1人):在学校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校园文体活动中起积极带头作用,或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文艺、体育活动获得优异成绩。

5、优秀困难生奖(1人):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自强不息,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表现优秀。

6、优秀学生干部奖(2人):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勇于创新,表现优异。

7、优秀国防生奖(2人):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携笔从戎志向坚定,献身国防思想牢固,在学习实践等方面均有出色表现

(二)集体奖 

    郝文平班(1个):班风积极向上,风优良互帮互学,成绩优秀。思想、科技、文体等方面的活动丰富多彩,尤其在学习郝文平烈士精神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各项奖学金评申请条件

1、申请思想进步奖的同学必须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2、优秀困难生奖只限在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名单中的同学进行申请。

3、申请郝文平班只限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班级。

4、申请学习优秀奖的同学在本学年获得的奖学金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含5000元)。

5、申请任何奖项,在上学年的素质测评中各项均为“良好”以上,其中“思想政治素质”一栏应当为“优秀”。

6、入学以来从未受到任何形式的通报批评和其他学籍、纪律处分。

7、每人仅限申请一项,在评比时原则上不对各项设置的名额进行调整。

8、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或其他表彰奖励者以及郝文平班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9、申请人为二至四年级本科生。

10、每个班级推荐的总人数不超过7人,每人限报一项,每项不超过1人

    三、评选程序

1、所有报名申请同学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附件:《郝文平个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申报郝文平班的班级按要求填写和《中国海洋大学郝文平班申请表》(电子版+打印版,班主任意见要填写)

2、班级汇总电子版材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于11月2317:00前发送到邮箱 434690127@qq.com,纸质版材料11月23日交到团委(汇总表由班级统一发送,个人单独发送不予受理)。若无法按时上交材料请及时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放弃。

3、初审答辩。党团委对经过审核后的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

4、根据答辩情况,评审小组公开审议并确定各项奖学金的最终人选,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郝文平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表彰及奖励

1、学校发布正式文件进行荣誉表彰,获奖者事迹材料将在学院和学校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颁发荣誉证书,发放获奖个人3000元和集体奖2000元奖学金。

五、评奖有关细则由评审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工程学院团委

                                                    20161121
附件1:郝文平奖学金个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2:郝文平班级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