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学术素养,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原则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以提高综合素质为衡量标准,鼓励和提倡研究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从而促使各类人材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品德、业务学习、科研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都得到提高和发展。因此,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应综合评定学生在学习、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对高年级研究生要充分考虑其取得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
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公平、公开和公正。
二、种类和等级
1、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校级
2、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校级
3、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
4、东升研究生奖学金:校级
5、青岛双瑞奖学金:校级
6、常石奖学金:院级,只面向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硕士一年级学生。
三、参评范围和资格
研究生奖学金参评的一般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入中国海洋大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如该奖学金对评选范围有特殊界定则以具体通知为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参加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
2、该学年有不及格课程;
3、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
4、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未按学校规定按时办理学期注册手续;
6、本人未提申请者;
7、超出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修业年限的研究生;
8、其他不能申请奖学金的情况。
四、评选标准
1、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每班按德、智、体、美综合评估的结果择优推荐1名评选,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2、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每班按德、智、体、美综合评估的结果择优推荐1名评选,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3、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每班按德、智、体、美综合评估的结果择优推荐1名评选,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4、东升研究生奖学金:每班按德、智、体、美综合评估的结果择优推荐1名评选,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3)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5、青岛双瑞奖学金:每班按德、智、体、美综合评估的结果择优推荐1名评选,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列本学科、专业前15%;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硕士研究生取得1项(含1项)以上的科研成果(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科研成果包含以下内容: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的成果。
6、常石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异,统考硕士研究生入学成绩列本专业前30%;
(3)外语水平较好,英语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有日语特长者优先;
(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较为突出;
(5)毕业后志愿到造船及海运相关单位就职者优先。
六、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通过班级推荐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组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人选;
(4)评选结果在全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七、注意事项
1、研究生在申报各类奖学金项目过程中应当自觉遵守学术诚信,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公示期间或获奖后发现学术失范行为,将撤销所获奖项,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于高年级研究生,在评定奖学金时将考虑其上一年度的获奖情况,如果不是评委一致认定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能连续两年获5000元以上的大额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之间也不可兼得。
3、除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与其他各项奖学金申报时可以使用同一科研成果外,其他各项奖学金之间不可用同一科研成果申报,申请材料由学院统一留底备查。
4、奖学金答辩评委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长根据各项奖学金评定细则指定。
5、申请材料请按照申请表认真填写;已接收的论文,请在申请材料的最后附接收函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请在申请材料最后附文章首页;被SCI 或EI 检索的论文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申报的发明专利请在申请材料最后附专利公开说明书首页、专利授权说明书首页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参加国际会议并宣读论文的提供邀请信、注册费收据和相关照片复印件;申请创新基金或者项目的提供相应的申请书前三页复印件。
八、本实施细则由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工程学院
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