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研字[2006]19号
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提前攻博研究生选拔培养工作暂做以下规定。
一、提前攻博含义
提前攻博,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尚未进入论文阶段或正在进行论文工作的在学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方式。
提前攻博为博士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只在校内选拔提前攻博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学部、各院(系)每年选拔的提前攻博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博士生招生计划的40%。
二、开展提前攻博的基本条件
1. 开展提前攻博工作的学科、专业,应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2. 开展提前攻博工作的博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应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有较好的可供研究生进行学习和科研训练的条件,已建立起从硕士生到博士生的完整课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 招收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导师应有重大或重要的科研项目及足够的科研经费。
三、申请提前攻博的条件(以下各条必须同时满足)
1. 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需有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提前攻博的书面意见)。
2. 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 按照硕士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成绩达到优秀(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4.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419分以上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国语成绩70分及以上(具体可参见海大研字[2006]15号文件中外语申请免去达标考试第1条);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5. 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且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6. 经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接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四、申请提前攻博的手续
1. 符合以上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第四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提出申请,个人填写并向所在学部、院系递交《中国海洋大学提前攻博申请表》。
2. 学部、各院系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根据本单位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
3. 学部、各院系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提前攻博研究生名单》和《中国海洋大学提前攻博申请表》等材料报研究生教育中心。
4. 研究生教育中心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提前攻博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五、考核与录取
1. 获准申请提前攻博研究生进行博士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 提前攻博研究生和当年公开招考考生一起参加复试考核(不参加入学考试)。
3. 学校根据各单位的复试考核结果和录取意见于4月初确定并公布提前攻博研究生录取名单,被录取的研究生从第五学期起转为博士生培养环节。
4. 未被录取的申请提前攻博研究生仍继续硕士阶段学习,按硕士学位要求做硕士学位论文直至毕业。
六、学制与培养要求
1. 提前攻博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五年。
2. 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两年。其中第一至第三学期完成硕士课程学习,第四学期进行博士课程学习(有申请提前攻博意向的研究生可提前选课)。
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一般为三年。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于第四学期,最迟于第五学期进行。
七、其他
1. 博士录取类别的确定。提前攻博研究生转入博士阶段后其录取类别需根据院系复试考核意见重新确定。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如继续和其原单位签署定向、委培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 培养经费与待遇。申请提前攻博研究生在硕士阶段、博士阶段分别按照硕士录取类别、博士录取类别缴纳培养经费和享受有关待遇。
3. 学位论文。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需要做硕士学位论文,不申请硕士学位。如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且本人提出申请,按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办理。
提前攻博研究生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的考核按照其他博士生同样要求。如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学校学位授予的有关要求者,授予博士学位;如博士学位论文未获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可视其学位论文水平,做出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或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以及不授予学位的决议;如完成博士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但博士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准予结业,发给博士结业证书。
4. 提前攻博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提前攻博资格。
八、学部、各学院(系)可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提前攻博选拔、考核与培养办法。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本规定由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