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科研、教学的根本保证,关系到人身财产的安全,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至关重要,由实验室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二、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仪器物品。实验室房、橱门钥匙要有实验室专职人员专管(办公室可备急用钥匙),专职管理人员对配发的钥匙负有管理和保管的责任,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书面授权的负责人同意方可外借,并做好记录。
三、按核准负荷用电。不准违规操作电气设备,定期检查设备及线路,安全用电。
四、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如行车、天车等,必须由具有经过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操作,使用前必须要求作业区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否则不得启动。
四、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必须仔细检查,关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五、实验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对违犯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事故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山东省海洋工程重点实验室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