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海洋大学发稿时间:2018-01-20浏览次数:299

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的管理,节省经费开支,保障科研、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验室中在500元以下,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仪器、物品、工具等等,要登记建帐,有专人管理,保持帐物相符.

三、借用低值耐用物品要办理借用手续.

四、低值耐用物品报失、报废,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核准,由院仪器室销账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五、因责任事故造成耐用品损失者要视情节予以赔偿.

六、未尽事项参照《中国海洋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执行。









山东省海洋工程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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