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首届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29浏览次数:110

   关于评选届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在我校出资设立“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现将“国开行励志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奖励资助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8名(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少于4名)、研究生2名,每人5000元,合计5万元。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仅本科生);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4、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5、奖学金只针对本科二至四年级,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励、资助时弄虚作假者;

(2)本学年内违反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3)主动要求放弃奖励、资助者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班级在综合考虑本班学生已获奖、助学金情况下推荐一名学生至学院,其中本科生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2、各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确定推荐学生,确定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至学校;

3、学校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报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四、提交材料

   (一)本科生:

1、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本科生)(附件1,电子版于11月30日晚上8:00前发送到434690127@qq.com

   (二)研究生:

1、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2,11月30日前交至3#B505 袁蓉);

2、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研究生)(附件3,电子版11月30日20:00之前发送到757048753@qq.com)。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卞玉龙  联系电话:66781976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本科生)

  2.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3.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研究生)

    

                                            

                                                   工程学院团委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