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志愿参加服务西部计划期满后办理派遣手续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次数:484
 

         毕业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离校后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一至三年(自毕业当年度6月30日算起),免收管理费用,服务期满后由学校办理相应派遣手续,具体如下:

1、根据国家及山东省相关规定,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在毕业离校时,毕业去向为“缓派”,并明确做出“服务国家基层项目”标志,享受国家相应政策和补贴(具体内容详见共青团网站),无需个人申请,学校也不再单独通知毕业生本人。

2、参加西部计划的毕业生离校时,户口暂存学校公安处户籍科,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院,不发放就业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但应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全部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办理详见每年度毕业生离校工作通知),不能及时办理离校手续的,学校将通知毕业生的志愿服务单位。

3、毕业生服务期满,需办理派遣手续的按以下四种情况办理:
(1)与原服务单位或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按照期满时当年度学校《毕业生签约解约管理办法》(具体流程及时查看学校就业信息网通知)签订就业协议,并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和一份协议书上交学校,学校为其办理派遣手续,打印报到证;
(2)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协议,直接回生源地就业的,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上交学校,学校为其办理派遣手续,打印报到证;
(3)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出国深造的,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和国外录取院校的offer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因就业报到证需收齐材料后到山东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故以上3种情况都需将材料上交,学校统一办理后,再由毕业生本人到校领取报到证。
(4)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升学的,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4、学校免费管理毕业生户口与档案时间,与毕业生服务西部时间相同,但原则上不低于一年,不超过三年。毕业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期未满,擅自离开服务单位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办理派遣手续,若由于服务单位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解除服务的除外;超过三年未返校办理派遣手续的,学校统一将其派遣回生源地,档案按生源地所在省、市要求寄回,户口由公安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