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迁出及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104

 
(一)毕业生户口迁出是办理毕业手续的重要环节,落入学校集体户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时须将户口迁出学校集体户,落入就业工作单位,户口原籍,人事代理单位等。
(二)学校公安处每年两次为毕业生统一办理户口迁出事宜(6月份1次  7月份1次)。毕业生在向本学院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填报就业信息时,准确填写户口迁移地址,由学院统一报送公安处。公安处将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统一办好后,分发到各学院,毕业生便可到学院签名领取。
(三)注意事项:
1、学生毕业后离开青岛市落户,公安机关出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是你到新单位所属派出所落户之前的唯一凭证,这段时间你无法办理身份证及有关户口方面的任何事宜。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单位的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如果长期不办理落户,将影响你的户口使用和公安机关的户口管理。   
2、学生毕业留在青岛市落户,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只有在新单位的派出所办理了落户手续后,户口才算正式迁出我校的集体户。户籍证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如果不及时办理将造成户口滞留学校,影响我校的户口管理和你的户口使用。
3、户口迁移地址的确定:公安处根据各院(系)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信息,确定你的户口迁移地址。毕业生在给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户口迁移地址,内容顺序是省、市、区、单位,例如: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中国海洋大学。缺少具体市、区名称的户口迁移地址,无法进入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系统打印你的户口迁移证。
4、户口迁移证纠错:领到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后,首先要认真地核对检查,一要核对个人信息有无差错,二要检查右下角有无迁出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如发现问题,本人可持证件直接到八大关派出所进行纠正。
5、户口迁移证丢失补办程序:户口迁移证万一丢失,要先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一个未落户证明,并附个人书面情况说明,带本人身份证到公安处出具介绍信,然后到八大关派出所协商补办。户籍证明丢失,本人可持身份证、毕业证直接到校公安处联系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