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次数:185
 

 

班级:
    根据省委统战部《关于开展2014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本年度“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名额分配
资助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我共有8个资助名额,每人资助5000元。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学习刻苦,遵守纪律,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列班级前50%;
    2、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
    3、被列入家庭经济困难生信息档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具体范围如下: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主要家庭成员疾病、父母和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其他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党外代表人士、华侨、归侨侨眷)的子女优先。
三、评定办法
1、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同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并于5月21日前登录"海大助学在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交网上申请;
2、班级进行初审,推荐一名班级候选人至学院(重点推荐上学期和本学期尚未获得社会资助的同学)。
       3、
学院成立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8人的受助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后,将相关材料报党委统战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表格填写说明
1、“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不能更改表格格式。“申请理由”使用第一人称,字数不少于100字;“在校表现情况”使用第三人称,从政治思想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学习成绩等各方面,字数不少于150字;“何时获何种奖励” 为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情况,不包括有关资助项目的奖项,按照“201X年X月,被评为(授予)某某称号/获得XX奖项”格式填写。
2、“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推荐学生汇总表中,“受助原因”应写明困难原因,如“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父亲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等。
五、材料报送要求
2014年5月21日前,班级统一报送的材料有:
2、“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推荐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gaohui29512@126.com
3、推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
请各班级要认真审核材料,确保无误,学院将淘汰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过关的学生。

附件一:“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

 
工程学院团委
2014年5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