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四届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次数:185
 
各位同学: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四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额度
该基金的资金来自于全校教职工的“爱心一日捐”捐款,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展能力提升及公益服务等活动。资助额度为3000元/人,工程学院本次受资助名额为7人。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四)被列入家庭经济困难生信息档案;
(五)承诺参加校内外素质拓展、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能力素质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并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
(六) 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予参评。
三、名额分配
第四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名额包括基准名额和非基准名额。基准名额根据除院系外其他教职工(含退休人员)捐款金额,按照3000元/人计算,全校共30人,再以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的比例进行计算分配。非基准名额根据本院系教职工捐款金额,按照3000元/人计算,全校共62人。具体名额可登录“海大助学在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查询。
四、评定办法
(一)本次评选采用“班级推荐、学院答辩”的方式,各班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申请表》;提供个人准备参加的活动计划书;
(二)学院将成立“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活动计划书进行审查,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并公示3天;
(三)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确定获助名单。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的材料有:
1、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申请表(书面版两份);
2、学生准备参加的相关成长类活动的活动计划书(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14年4月8日(周二)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工程学院团委高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至gaohui29512@126.com
(二)2014年10月15日前,上交学生个人的活动总结报告(电子版)。
报送的所有书面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中,院系、专业、年级、家庭住址等信息均为全称,正反面打印的材料版面设计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