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三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次数:328
 
关于评选第三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的通知
各班级: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青岛银行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学校于2011年11月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现将第三届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及金额
奖励我院6名优秀学生,每人5000元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列班级前10%;
3)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4)同时满足(1)、(2)、(3)的基础上,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的要求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列入困难生信息档案的学生优先。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
2、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转入下一年级学习者;
3)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四、提交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纸质版);
2、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答辩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于2013年10月18日下午5点之前发送至gaohui29512@126.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学院团委。
                                               工程学院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