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次数:258
 

为毕业生

今年的毕业生派遣工作在即,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是毕业生派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以班级为单位612日之前将《2016工程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发到邮箱zhufujiang@ouc.edu.cn!第二批上报名单根据工作情况另行通知。第二批离校的毕业生延期至7月份毕业的如果在这期间就业单位确定的也可随第一批填报。

填报《2016工程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时,请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开填报,以便于在打印户口迁移证时“个人文化程度”的更改。

另,填报《2016工程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格式注意事项:请使用户籍室提供的电子版文件《样表》格式填报毕业生信息,在表格标题处填写学院名称,表格中填报内容字体大小用宋体、10号字,每个表列填报内容居中。

 

 

填表注意事项:

1、考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毕业生,因单位录取与否短时间内难以确定,所以户口先不要迁回生源地,可暂不填写学院第一次和第二次统计的《2016工程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以免户口一旦迁出,造成这期间无法正常使用户口。因此这部分毕业生一定要等政审结束,单位已经确定录取,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统计时还没有接到单位通知的,各报迁移名单时先不要将其报上来,和档案可分开进行,等单位确定后可到户籍室自行办理户口迁移事宜。请各班向学生讲明,避免户口误迁,给毕业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再者如毕业生迁移证打出来后又改单位的,可将报到证办理改派后,持报到证和原发的迁移证到户籍室办理户口改迁。

3、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可事先征得生源地的落户地派出所同意,将户口迁回生源地。

4、本校本科生已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户口可继续放在本校,不需要迁出上报。

5、毕业生工作单位在青岛,要在青岛办理落户的,只需打印户籍证明落户,户籍证明上不需要写详细户口迁移地址,所以各班上报户口迁移地址时只需填写“青岛落户”即可。

6、毕业生中有已婚者,请在“备注栏”注明已婚。便于打印户口迁移证时更改信息。

7、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户籍室联系。

联系人:朱富江;联系电话:66781976

:2016届工程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样表,须联系班级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