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 “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次数:938
  各班级:

“海之子”成长助学基金的资金来自于全校教职工的“爱心一日捐”捐款,2016年度全校教职工共捐款437611.67元,上年度使用剩余金额744.8元,本年度可用资金438356.47元,现将第七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额度

“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展能力提升及公益服务等活动,此次拟资助146人,资助额度为3000元/人,剩余金额累积用于下次资助。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大一、大二、大三本科学生;

(二)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四)被列入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五)承诺参加校内外素质拓展、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能力素质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并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

 

三、资助名额

    共资助工程学院11名学生,原则上每班推荐一名,有问题可单独与我联系。

四、评定办法

(一)20175月10日(周学生本人登陆“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网上申请,并将个人成长类活动计划书作为附件在系统申请界面上传;同时填写《个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294663014@qq.com

(二)各院系成立“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活动计划书进行审查,组织答辩,确定推荐学生,并公示3天;

(三)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及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确定获助名单。

、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2017夏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各院系提交获助学生的成长事迹材料及图片(电子版),主要突出获助学生在能力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中,克服困难、积极进取,个人综合素质得到发展的优秀事迹(1000字以内)。

    2、因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未发布相关通知,因此海之子助学金先进行评选,待省里通知下发后,再请受助学生补填其它相关表格。

注意事项:有问题请及时沟通,若未按时网上申请或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若班级推荐学生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

联系人:卞玉龙,联系方式:66781976

                                              工程学院团委
                                              20175月5日
附件:个人信息汇总表